2012年10月28日 星期日

121015 上課心得+筆記


圖書館員的自由:

圖書館員的自由就是讀者的自由,就是資訊的自由。

自由不等於免費, 不過, 從取得的角度來看, 把免費視為自由, 不失為自由的起點,也不算離題太遠。

資訊本身希望自由,被更多的人取得、瞭解、轉載、研發。管制資訊的流動是違反資訊本身的行為,資本主義社會藉著智慧財產權等手段,掠奪資訊的財產權,擴張個人的獲利。

自由流動的資訊對社會發展具有正面的價值,不論什麼動機,管制資訊本身就是社會發展的絆腳石,徒然牽制社會的步調。

公共圖書館是人類的偉大發明之一,提供自由的資訊,供民眾免費取用。

網際網路更進一步的形成全球性的自由資訊網,上網之後,可以取得各種資訊及服務。

自由軟體:

「自由軟體」關於「自由」而不是價格,「自由 (Free) 」這個概念並不是指「免費的啤酒」,而是指「言論自由」【因為英文的自由和免費視同一個字: free】。

使用者有使用、複製、散佈、研究、改寫、再利用該軟體的自由。

1.不論目的為何,有使用該軟體的自由(自由之零)。

2.有研究該軟體如何運作的自由,並且得以改寫該軟體來符合使用者自身的需求(自由之一)。取得該軟體之源碼為達成此目的之前提。

3.有重新散佈該軟體的自由,所以每個人都可以藉由散佈自由軟體來敦親睦鄰(自由之二)。

4.有改善再利用該軟體的自由,並且可以發表改寫版供公眾使用,如此一來,整個社群都可以受惠。如前項,取得該軟體之源碼為達成此目的之前提(自由之三)。

Freedom 1: The freedom to run the program for any purpose.
Freedom 2: The freedom to study how the program works, and change it to make it do what you wish.
Freedom 3: The freedom to redistribute copies so you can help your neighbor.
Freedom 4: The freedom to improve the program, and release your improvements (and modified versions in general) to the public, so that the whole community benefits.

閱讀自由美國圖書館學會訂出的 11項核心價值,其反映了(美國)圖書館專業的歷史及發展。這些核心價值是源自ALA過去的許多政策論述,其中以下列的四項政策文件最能解釋/表現這些核心價值的觀念: 閱讀自由宣言(Freedom to Read statement)、 圖書館權利法案(Library Bill of Rights)、 ALA使命聲明(ALA Mission Statement)、 圖書館:美國的價值(Libraries: an American Value)(如有需要,這些政策會作修訂及擴展)。

1.Access 近用
2.Confidentiality/Privacy 隱私
3.Democracy 民主
4.Diversity 多樣性(少數要被尊重)
5.Education and Lifelong Learning 教育及終生學習
6.Intellectual Freedom 智性自由
7.Preservation  典藏
8.The Public Good 公益
9.Professionalism 專業
10.Service 服務
11.Social Responsibility 社會責任

美國圖書館學會及美國出版學會自1953 年即有「閱讀自由」(The Freedom to Read Statement)宣言一文,並歷經1972 年、1991 年、2000 年、2004 年等次的修訂,此宣言中主要有下列七點:

1.出版社及圖書館應確保社會大眾能看到多元的觀點與見解,包括非正統及非主流的思想。(圖書館不能只買好書,對你有幫助的都是好書)

2.出版社、圖書館及書商不需要為它們所提供的資料的每一個觀點或見解背書。因為那將與民眾會自己建立自己的政治、道德或美學觀衝突。(圖書館不需要告訴是否是好書,以自己的價值觀來判斷)

3.出版社或圖書館不應阻止民眾讀取(Access)和某作者個人歷史或政治背景相關的著作。(不能告訴是否是壞書)

4.我們的社會不應強制他人的品味,如限制青少年去探索社會的多樣性,限制作者去表達生命的各種面貌。(延續前兩個觀點)

5.社會不應強迫讀者接受有預先評判或已貼標籤的見解,而應由民眾靠自己的智慧做判斷。

6.出版社及圖書館員是民眾自由閱讀權的維護者,應與任何侵害此權的個人或團體對抗。(維護讀者閱讀的權利)

7.出版社及圖書館有責任,以提供各種書籍加強觀點及見解的多樣性,來維護閱讀自由。

知識自由(Intellectual Freedom),有人亦稱其為「思想自由」,表現思想的方式有言論、著作、出版、講學、通訊等。世界各民主國家對於知識或思想自由均有立法保障之。

自由文化自由:

作品的“作者權”(著作權)應該是“自由”的,在此所提到“自由的權利”包括:

自由地使用(freedom to use)創作品的權利,並且得以獲得使用該創作品的益處;

自由地研析(freedom to study)創作品的權利,並且得以應用透過該創作品所獲得的知識;

自由地製作與散佈複製品(freedom to make and redistribute copies)的權利,不論所複製範圍為全體或部份,亦不論複製對象為資訊或表述;

自由地更改與改進(freedom to make changes and improvements)的權利,並且得以散佈其衍生創作品。


今天討論了"自由"
圖書館員的自由!!!
自由不等於免費,但就取用的方面看,也不失其代表性!
公共圖書館是人類一項很偉大的發明,提供許多的資訊讓人們自由的取用
網際網路的發明之後.更造就了資訊的自由性!
軟體也是一樣的,自由的軟體,讓人們自由的使用、複製、散佈、研究、改寫、再利用該軟體的自由
自由是一個非常抽象的東西,但它卻如此的重要
人人都需要自由,圖書館也是如此
公共圖書館的自由,閱讀的自由,軟體使用的自由......
許許多多的自由都是如此,需要有人提倡,
讓人們有更多的學習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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